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落地后,多地进入书面审查阶段:
湖北咸丰县书面审查截至8月20日、樊城区8月6日—20日;重庆沙坪坝区自我审查与书面审查8月15日前完成;湖北宜都市书面审查8月20日前完成。
整治聚焦四类行为:采购人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
对于本轮而言,当整治从一次性运动变成年度常态化,真正决定能不能查得动、查得准,是数据底座有没有能力支撑批量倒查。

01、倒查逻辑下的供应商门槛抬高,数据能力成为合规校验的基础设施
书面审查节点集中释放,意味着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的历史项目将被批量回看。
虚假检测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造假、投标文件混装这些老毛病,过去靠人工抽查很难系统性发现,现在要面对的是横向比对所有在库供应商、纵向追溯多年投标记录的常态化清算。
不少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的内控人员对此有切身体会,审查清单列得很细,但落到执行,最缺的是一键核验的能力,一家供应商申报的注册资本、成立年限、人员规模是不是真实,它历史上的中标轨迹有没有异常,它和代理机构之间有没有说不清的关联,这些问题靠翻阅纸质材料根本查不过来。这也正是企查查能力可以嵌入的位置:把工商、司法、招投标三类数据变成审查人员的嵌入式核验层。
02、供应商虚假材料识别,工商详情核验注册资本与成立年限真实性
“提供虚假材料”是四类行为里最容易被倒查挖出的一种。在企查查供应商准入排查中,第一步就是把投标/入库供应商的工商详情拉出来做真实性核验——看看注册资本是否认缴未实缴、成立年限是否刚满门槛就突击参与、人员规模与申报的经营数据是否匹配。这些字段看似基础,却是识别“专为投标成立的空壳供应商”的第一道关卡。
顺着这条线,风险监控预警能力会进一步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同步进来。

面对 2.53亿+ 司法诉讼、4450万+ 新闻舆情的数据体量,人工根本无法逐家核对,而系统可以按“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否有围串标相关处罚”做指标命中,直接输出企查分与风险等级。不少集采机构在年度供应商复核时,正是用这套逻辑把“带病”供应商挡在入库环节之外。
①在企查查第三方风险排查系统内,选择【招标排查】。

②输入企业并通过换行隔开,或从第三方列表中选择需要排查的企业。

③为便于后续查找,填写招标项目名称与编号,内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定义。

④进入排查结果页面,可以看到排查建议、排查企业明细、深度关系关联图谱等信息。

⑤针对系统给到的排查结果,您可以可点击【人工复核】修改最终排查意见;

⑥点击【生成快照】或【生成报告】两种形式可对排查结果进行存档;

围串标关联关系识别,投资任职关系发现还原投标主体隐性关联
四类行为里最难查、也最该查的,是围标串标。
传统的书面审查看的是投标文件本身,但串标往往藏在人和股权的关联里,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的几家公司轮流中标,或者投标方与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企查查招标排查里的投资任职关系发现、疑似关系挖掘、围串标不良记录排查,做的就是把这类隐性关联还原出来:投资任职关联覆盖股东、董监高、实控人层面的关联;疑似关系则把相同电话、相同邮箱、相同经营地址、相同知识产权、相同案件这几类信号交叉比对;再叠加涉采购不良行为(司法、处罚、信用、采购黑名单)的核查。对正在做书面审查的监督机构而言,这套能力等于把“四类”专项整治里最硬的那块骨头,变成了可批量操作的动作。

政采四类整治中,供应商准入排查与历史中标轨迹如何支撑书面审查
Q:书面审查阶段,供应商准入排查能帮审查人员解决什么具体问题?
A:核心是解决“核验不过来”和“关联看不出”两个问题。准入排查对申报材料做工商详情真实性核验(注册资本、成立年限、人员规模),同时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围串标不良记录同步进风险评分,输出企查分与风险等级。审查人员不必逐家翻阅,系统直接标注指标命中项,适合在书审节点对存量供应商做一轮批量体检。
Q:历史中标轨迹怎么用于识别围标串标?
A:招标排查中的历史投标分析会呈现供应商的历史中标率、共同投标人、涉诉围串标记录。当多家供应商长期“共同出现在同一标段、彼此中标率此消彼长”时,系统会把这些异常轨迹兜出来,配合投资任职关系发现,还原背后是否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操纵。不少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把它作为四类专项整治书面审查的技术补充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