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中,两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暗标整章节、整段落错误异常一致,重复率高达97.75%,被认定为串通投标,两家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员分别被罚款2.68万元和0.17万元。案例二中,5名评标专家未独立评审、相互借鉴打分,被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

监管部门开始以“可量化的异常一致率”作为串通投标的法定认定依据,从传统的“结果查处”前移到“文件相似度智能比对”。
值得注意的是,评标专家的独立评审与廉洁问题也被同步纳入监管重点——围串标治理的对象正从投标主体扩展到评标环节,治理路径正从事后处罚走向事前预警+事中拦截的全流程管控。
从结果查处到文件相似度比对,围串标监管前移的技术逻辑

97.75%的重复率背后,反映的是围串标监管手段的技术升级。
传统做法依赖评标专家的人工经验和事后举报,效率低且覆盖面有限。而将投标文本的相似度比对与投标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排查结合起来,能够实现“人—企—标”三维度的串标线索识别——不仅看文件像不像,还看投标方之间有没有股权交叉、任职重叠、共同实控人等隐性关联。
从趋势看,这种“文本比对+主体关联”的组合筛查正在成为监管部门的标准动作。对招标人和投标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成本在上升,任何走形式的陪标行为,都可能被量化的相似度指标直接锁定。

投标主体关联穿透,投资任职关系与疑似关系的交叉比对
不少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人和投标企业法务在推进招投标合规时发现,串通投标的隐蔽性正在升级。
- 一些投标企业表面上法定代表人不同、股东不同、注册地不同,但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
- 或者两家投标企业与招标代理之间存在董监高任职交叉。
这类隐性关联仅凭投标文件和营业执照无法识别,需要从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任职信息等底层数据进行交叉比对。
具体的核验维度通常覆盖:

- ①投资任职关联——股东关联、董监高任职关联、实际控制人关联;
- ②疑似关系——相同电话、相同邮箱、相同经营地址、相同知识产权、相同案件。
此外,涉采购不良行为(司法、行政处罚、信用记录、采购黑名单)也应纳入投标主体的资格筛查范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历史投标行为画像,职业陪标与固定组合的识别线索
在技术暗标相似度之外,历史投标行为数据同样是围串标识别的重要线索。

同一批投标企业在不同项目中是否反复共同投标、历史中标率是否异常一致、是否存在共同投标人的固定组合模式——这些行为数据能够帮助招标人和监管机构识别“职业陪标”和“串标团伙”。
实践做法是在投标报名阶段对投标主体做一轮前置筛查,核验资质真实性、历史涉诉、黑名单记录,并对投标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做批量比对,将围串标风险拦截在投标入口之前。
同时筛查过程应完整留痕,形成可审计的合规档案,为后续监管追溯提供依据。

招投标合规中,串通投标识别与评标独立性保障
Q: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如何发现投标方之间的隐性关联?
A:核心是“人、企、标”三个维度的交叉比对:
- 在“人”的维度,看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是否交叉;
- 在“企”的维度,看相同电话、邮箱、经营地址、知识产权、案件等重合信号;
- 在“标”的维度,看技术暗标相似度、报价规律、历史投标组合。三个维度叠加,隐性关联基本藏不住。
Q:投标前如何对投标主体进行资格筛查?
A:可核验资质真实性(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成立年限)、历史涉诉与被执行记录、是否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名单,并对投标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做交叉比对。批量场景下建议全量筛查而非抽样,筛查记录完整留痕,为后续监管追溯提供合规档案。
Q:评标专家与投标方之间的关联如何排查?
A:可核查评标专家在投标企业中的任职、持股或关联方情况,比对专家与投标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如亲属任职、历史合作、共同投资等。这类排查是保障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和廉洁管理的重要一环。
*本文由第三方企业信息数据服务从业者整理,关注穿透式监管、供应商风险管控与反洗钱合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