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2026年8月19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南方电网、国家电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国机集团、华润、中国建筑、中国能建等12家中央企业,正式发起“智能化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共促计划”。该计划以“全级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四全穿透为核心落地抓手,将穿透监管从单一技术应用推向“组织+制度+系统+机制”协同共建。
信通院联合12家央国企启动穿透式监管共促计划,四全穿透从政策走向实操,这意味着穿透式监管已从政策宣导层面正式进入实操落地阶段。
信通院将国资委、审计署前期课题研究成果沉淀为可复制的实施路径,2026年下半年央国企的重心不再是“建系统”,而是用系统看见风险——对大额资金、境外资产、关联交易、隐性担保等核心风险点实现实时可视与动态预警,而非传统报表报送。

穿透式监管重心转向用系统看见风险,是央企司库数据中台与企业外部数据的缺口吗?
从政策走向实操,最大难点始终没变:看不清对手方。
- 内部司库系统解决了“内部资金可视”的问题——账户余额、流水、预算执行在系统里看得见。
- 但穿透监管要求的是“全级次穿透”:一笔大额付款流向哪家子公司?那家子公司的股东是谁?背后实际控制人又是谁?对方和央企内部人有没有交叉任职或共同投资?这些问题靠央企内部工商档案回答不了,靠人工翻营业执照更不现实。
面对穿透监管“四全穿透”的实操要求,从央企一级子公司到末端法人,每一级股权结构、最终受益人、历史变更均可机读调用,直接作为穿透监管底数的数据源。

央企全级次穿透落地,受益所有人识别与深度关系穿透还原隐性关联
穿透监管的另一道难题,是影子实控人。
不少央企内控合规负责人在内部检查中发现:某子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是一家壳公司,壳公司背后又是一层持股平台,层层剥离后,真正的控制人可能是一个自然人,而这个自然人名下还有多家央企供应商——自我交易与利益输送的链条就藏在股权迷雾里。

面对以上业务痛点,面向央企内控/审计/司库部门提供逐层穿透复杂股权的标准化解决方案,从子公司股东逐层剥离到最终受益人,自动输出差异报告与佐证材料,揭露“隐形控制”关系,对其全链条股权结构与最终受益人信息,需要能够自动标注交叉任职、共同投资等异常信号,输出结构化穿透链路。

而要识别同一实控人名下多家供应商是否构成利益输送,企查查TPR第三方风险排查模块下的深度关系穿透能力可从投资任职关系发现(股东/董监高/实控人关联)、疑似关系挖掘(相同电话/邮箱/经营地址/知识产权/案件)、交叉重叠关系排查等维度,把隐性关联还原为可视化链路,直接对接央企穿透监管”全要素”要求,不仅看到”谁在控制”,还看到”谁和谁有关系”。
不止于合规报送:风险动态巡检复用于年度审计与内控评价
穿透监管不是一次性报送工程。
央企每年面临内控评价、年度审计、国资委专项检查等多个监管节点,同一批子公司的工商变动、被执行信息、股权冻结、经营异常需要在全年持续跟踪。覆盖2.53亿+司法诉讼、4450万+新闻舆情的外部风险数据,如果只用于一次性报送,等于把数据价值浪费在“表格里”。

面向央企内控/审计团队提供持续监控解决方案,对纳入穿透监管范围的子公司及供应商主体设置监控,一旦新增被执行、股权冻结、经营异常等风险变动,系统自动推送风险动态,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风险等级/风险指标/风险内容/更新时间/所属分组。

不止于穿透监管报送,这一风险动态数据底座还可复用于年度内控评价的风险评估打分、审计现场的风险导向抽样、以及国资委在线监管平台的大额资金对手方实时标红,一套数据能力,覆盖报送—预警—审计—整改的全流程。
央国企穿透式监管中,全级次穿透与影子实控人识别路径
Q:央企穿透式监管的“全级次穿透”到底要穿透到什么程度?
A:根据信通院共促计划的“四全穿透”框架,全级次穿透要求从央企集团总部逐级覆盖到末端法人,包括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境外子公司。核心是要看清每一级股权结构背后的实际控制人,识别“影子实控人”,即通过壳公司、持股平台、代持等方式隐藏的真实控制人,可逐层穿透复杂股权链路,自动输出差异报告与佐证材料,还原隐形控制关系,直接对接央企合规与国资监管要求。
Q:穿透监管中如何识别同一实控人名下的利益输送?
A:利益输送的核心特征是“交易对手方和内部人有关联”。通过企查查企业级产品的深度关系穿透能力,可从投资任职关系发现(股东/董监高/实控人关联)、疑似关系挖掘(相同电话/邮箱/经营地址/知识产权/案件)、交叉重叠关系排查等维度,把同一实控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客户串联为可视化关联链路。央企内控团队可据此判断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利益输送或虚假贸易风险。
Q:司库系统如何接入企业外部数据实现穿透监管?
A:司库系统自身掌握账户余额和支付流水,但穿透要求看清对手方全链条关系。通过企查查数据能力向司库系统注入海量外部数据,大额资金对手方的身份核验、关联关系排查可从“事后人工查询”升级为“系统自动可得”。配合合作监控能力对对手方做持续风险巡检,新增被执行、股权冻结等异常变动自动推送预警,实现穿透监管“实时监测、动态预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