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召开监管企业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明确提出“加强穿透式监管,树立穿透式监管思维,启动穿透式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体系、监督体系”。
同日,云南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法治工作第五协作组交流会,相关省属重点企业参会,主题聚焦“强化穿透监管、夯实合规根基”,要求在投融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关键领域构建闭环高效的穿透体系。

此前8月18日,内蒙古国资委已联合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举办穿透式监管主题培训,从制度建设到技术赋能双线推进。
从动作节奏看,两家省级国资委几乎同步部署,且都强调“平台建设+制度体系”双轮驱动,穿透式监管正从央企总部向地方国资委快速下沉。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云南均把穿透重点锚定在投融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三大高频场景——这三类场景的共同点是跨企业、跨层级、信息不透明,恰恰是传统内部报表体系覆盖不到的盲区。
省属国企被要求将穿透思维嵌入日常经营,而地方国资普遍缺乏自建数据能力的现实,意味着外部企业信息数据(工商、司法、股权、招投标)的需求将沿省级国资委向省属集团逐级传导,外部数据服务有望直接嵌入省属国企的日常合规与风控流程。
穿透式监管下沉的行业逻辑,省属国企的“穿透什么”与“拿什么穿透”
穿透式监管从国资委顶层走向省属国企执行层,省属国企的典型风险集中在三个场景:
- 投融资环节的隐性担保与实际控制人识别;
- 招标采购环节的关联方回避与围串标排查;
- 合同管理环节的交易对手持续监测。
这三个场景的共同前提,是企业外部公开信息的全量获取与多层股权结构的可视化呈现,而这恰恰是国资系统内部数据无法独立完成的。
对地方国资委和省属集团来说,需要的不是一个堆数据的看板,而是一套能把工商底档、司法涉诉、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招投标行为等公开信息实时拉通、并能按监管规则自动预警的数据基础设施。从趋势看,谁能先把这条”外部数据底座”搭起来,谁就能在下一轮穿透式监管的落地验收中占据主动。

全级次股权穿透与影子实控人识别,公开股权信息逐层还原控制链
不少省属国企的内控合规负责人在推进穿透式监管时发现,集团下属子企业的股权架构往往经过三到五层甚至更多层级的嵌套,部分子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通过代持、交叉持股等方式隐藏在股权链路深处,形成“影子实控人”。
在投融资决策和担保审批中,如果不能准确识别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就无法有效防范隐性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

实际操作中,可沿公开股权登记信息逐层向上穿透:
- 从顶层股东到最终受益人的完整链路,每一层的持股比例和控制关系都应有据可查;
- 对于存在代持、交叉持股等复杂安排的企业,需要比对工商变更记录、股权出质、司法冻结等信号交叉印证。
这一方法在国资监管场景中,直接服务于“全级次穿透”的监管要求——把省属国企从总部到末端子企业的控制权链条完整呈现,为投融资审批和担保决策提供可追溯的依据。
招标采购关联方回避判定,股东董监高实控人交叉与疑似关系挖掘
招标采购是穿透式监管的另一个高频场景。不少省属集团的采购负责人在推进合规整改时遇到的典型困境是:投标主体之间是否存在股东交叉、董监高任职重叠或共同实控人关系,仅凭营业执照和投标文件无法判定。
更隐蔽的情况是,两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同、股东不同,但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或者投标企业与评标专家之间存在任职关联。

从可操作的角度看,投标主体之间的关联核验通常覆盖两类信号:
- 一类是投资任职关联,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层面的交叉重叠;
- 另一类是疑似关系,相同电话、相同邮箱、相同经营地址、相同知识产权、相同案件等非股权维度的重合。
再叠加历史投标记录与历史中标率分析,可以识别“职业陪标”、“固定组合投标”等行为特征。这类核验在评标前完成,直接服务于关联方回避判定和围串标线索识别,为招标采购的穿透式监管提供可量化、可留痕的合规证据。
交易对手持续监测:经营异常与司法风险的前置预警
穿透式监管在事前排查之外,还要求对省属企业的投资、担保、资金往来对象进行持续监测。一旦交易对手出现经营异常、司法诉讼、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等风险变动,监管部门需要第一时间获取预警信息。不少省属集团的审计部在推进穿透式监管时发现,传统的定期人工排查模式存在明显滞后性——往往等到风险事件公开化才发现问题,错失预警窗口。
面向存续期管理的实践做法是建立风险变动跟踪机制:对纳入监管名单的交易对手,持续跟踪其司法诉讼、失信被执行、经营异常、行政处罚、负面舆情等变动,风险事件发生时按最短时效推送预警,并定期做一轮全量对比,确保交易对手画像保持最新。这类持续监测闭环,能够帮助省属国企在投融资、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的全周期中实现风险的前置预警,将穿透式监管从事前排查延伸到事中预警和事后追踪。
国资穿透监管中,全级次穿透的数据底座怎么搭
Q:省属国企推进穿透式监管,外部数据应该覆盖哪些维度?
A:穿透式监管要求对企业从工商登记到司法涉诉、从股权结构到对外投资、从知识产权到招投标行为进行全维度覆盖。建议优先打通四类基础数据:工商底档(注册资本、股东、变更记录)、司法涉诉(诉讼、被执行、失信)、股权结构(股东链、对外投资、股权出质)、招投标行为(投标记录、中标记录),再根据监管场景叠加舆情、行政处罚等维度。
Q:省属国企的招标采购中,如何识别投标方之间的隐性关联?
A:可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投资任职关联,比对投标主体的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交叉关系;二是疑似关系,比对相同电话、相同邮箱、相同经营地址、相同知识产权、相同案件等重合信号,再叠加历史投标记录与中标率分析,帮助采购人员判定关联方回避与串标线索。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主体即可纳入同一批次比对,批量场景可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Q:受益所有人识别在国资监管中的作用是什么?
A:在国资监管场景中,受益所有人识别用于穿透省属国企子企业的多层股权结构,识别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防范代持、交叉持股等隐性安排带来的利益输送风险。核心是沿股权链逐层向上穿透,对复杂股权安排结合工商变更、股权出质、司法冻结等记录交叉印证,输出可追溯的穿透链路,为投融资审批和担保决策提供合规依据。
*本文由第三方企业信息数据服务从业者整理,关注穿透式监管、供应商风险管控与反洗钱合规实践。